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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瑞安研究生学院发布时间:2026-09-30浏览次数:次
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(2026版)的通知》(瑞政发〔2026〕7号)及《2026年瑞安市科技类产业政策奖补实施细则》(瑞科〔2026〕20号)文件规定,现启动2026年度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为瑞安市登记注册的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;项目合作单位为具备良好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院所;合作项目为企业无法自主完成的研发项目。
2.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(含)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额30%以上(含)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;以2025年11月1日之后生效的技术合同、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和发票(备注“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:项目名称”)等支付凭证为依据。
3.申报采取企业自主申报方式,申报企业原则上应当配置“科技副总”。2025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①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(含)企业,比例不低于4.5%;②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企业,比例不低于5%。
4.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申报的产学研项目,以及低空经济、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产学研项目予以优先立项。
5.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必须单独列账、专账核算,涉高校院所部分财务,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具使用说明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时间:申报截止到2026年10月30日下午5时,超过该时间节点提交将不予受理。
2.申报材料:《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浙江省“科技副总”三方合作协议(参考模板)》(附件2)、《选派信息表》(附件3),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、发票等支付凭证,请将有关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发送至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3.联系科室:瑞安市科技局-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,联系人:杨琳,联系电话:0577-65863563,地址: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620室。
附件:
瑞安市科学技术局
2026年9月23日